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重庆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

发布时间:2020-09-28  来源: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  字体大小[ ]

   重庆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

 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讯 中秋、国庆节假期将至,近日,重庆市纪委监委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。

  1.沙坪坝区公安分局警务保障处原副主任梅宏私车公养问题。2018年2月至10月,梅宏15次违规使用公务加油卡为私车加油,共计消费0.55万余元。审查期间,梅宏主动上交违纪款项。2020年4月,梅宏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。

  2.垫江县新民自来水厂党支部书记、厂长余吉轩等人违规设立“小金库”、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。2018年5月至2019年3月,余吉轩召集副厂长陈于惠、财务科科长罗中梅商议决定设立“小金库”,并以下乡补助、加班费等名义为单位职工发放津补贴共38.8万余元。2020年6月,余吉轩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,陈于惠受到党内警告处分,罗中梅受到诫勉谈话处理。违纪款项已清退。

  3.合川区人民医院运营管理办公室副主任刘兵违规收受礼金问题。2017年1月至2019年2月,刘兵任区人民医院医学装备科副主任期间,3次收受某医疗器械公司负责人所送礼金共0.6万元。刘兵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。2020年7月,刘兵受到党内严重警告、降低岗位等级处分。

  4.长寿区双龙镇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主任袁兴明违规操办家人生日宴、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金问题。2020年8月,袁兴明违规操办家人生日宴,并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金0.89万元。审查期间,袁兴明主动上交违纪款项。2020年9月,袁兴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。

  (重庆市纪委监委)

中国公众信息网摘编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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